作者:权威丨朱俊丨王洁丨李云洲丨郑佳欣
引言
此刻,正是寒冬。
注定无法定义的2022年,春天与初夏无奈为疫情留白,而后者又在此时此刻,以最肆意的方式铺陈开去。阵痛,如你所见。
俄乌战争延绵三百天,大国博弈逐渐进入白热,科技封锁、贸易制裁和数安监管不断升级。逆全球化,大势依然。
金融科技领域,“整改”与“合规”依然是绝对主线,但伴随着二十大的胜利召开,“服务新市民”、“输血小微”、“助力双碳”等新思路的引入,也仍然持续性地为行业注入活力。危中有机,我们始终相信,并满怀乐观。
相较过往难有尽头的守望,此刻我们所经历的一切转变与苦痛都必然有其意义。在2022即将与我们作别之际,我们希望和您一起聊聊金融科技过去的这一年。希望冬夜过后,就是晨露与光芒。
在疫情反复与信贷需求下滑的大背景下,过去的一年对于小微金融行业而言充满了前所未有的艰辛与挑战。然而,也是在这一年,我们欣喜地看到无论是监管还是市场在小微金融领域都有了更多的创新。一方面从行业监管思路上更加务实地强调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并且从大数据金融、数据融资等方面持续为小微金融数字化转型赋能,另一方面在市场经营实践中更加深入挖掘业务场景,创新融资产品、担保手段和风控技术,给小微金融行业带来持续前进的新动力。
在本篇中,我们将与您一起聊聊监管,聊聊市场,聊聊未来,和您一同回顾小微金融行业走过的2022年。
一、看监管:务实创新、精准“滴灌”
2022年,监管部门延续了前两年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基调,并在此基础上更加务实创新,针对小微企业的“短、小、频、急”等融资特点引导多样化解决思路,进一步强调“融资可得性”。
(一) 4月: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
2022年4月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37号)以推进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延续普惠型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的“两增”目标,持续提高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信用贷款占比,拓展首贷户,降低贷款成本。同时,《通知》亦强调推进银担合作、银保合作,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推广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增强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对于细分行业的小微制造业、小微科技企业、小微外贸企业、新市民和个体工商户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小微企业强化金融支持。
(二) 4月: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
2022年4月18日,人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银发[2022]92号),提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末,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同时将原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继续滚动使用,必要时可再进一步增加。
(三) 5月:推动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
2022年5月19日,人行发布《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通知》(银发[2022]117号),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的政策基调基础上,由制约金融机构放贷因素入手,从强化正向激励评估考核,做好资金保障和渠道建设,推动科技赋能和产品创新等方面部署,着力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
(四) 9月: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2022年9月20日,银保监会、人行发布《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2]29号),鼓励银行创新各类动产和权利融资产品,提高融资可得性。《意见》中提及了“活体担保融资”、“林权抵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仓单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以及“应收账款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
(五) 11月:《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2022年11月11日,人行、银保监会联合正式发布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4号),明确供应链票据属于电子商业汇票,以便利供应链内中小企业与票据市场对接,同时着重票据市场风险防范,强化信息披露、信用约束机制及风险控制,增强票据普惠性,缩短商业汇票付款期限,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以更好保障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六) 11月: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
2022年11月14日,人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银发[2022]252号),对于2022年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同时再次重申提升金融供给精准性、推动政策直达小微企业等要求。
(七) 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发布
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对外发布,提出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数据要素型企业的投入力度,鼓励征信机构提供基于企业运营数据等多种数据要素的多样化征信服务,支持实体经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开展信用融资,同时鼓励行业龙头、平台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双向公平授权,共同合理使用数据,赋能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看市场:多维创新、危中有机
(一) 创新业务场景:深入挖掘业务场景,服务细分客群
2022年,小微金融业务场景不断创新,主要体现在对于小微制造业、小微科技企业、小微外贸企业、新市民和个体工商户等细分、下沉客群的进一步选取和挖掘。以小微外贸企业的“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业务为例,自2021年商务部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加快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来,2022年各地纷纷落实出口信用保险外贸中小微企业统保政策和企业名单,解决新冠疫情反复和地缘政治变化背景下小微外贸企业“有单不敢接、有单无力接”难题,支持小微外贸企业稳定生产经营。
(二) 创新融资模式:“收入分成”模式成为亮点
2022年,行业内也涌现了针对小微企业及商户的创新融资模式。例如,“滴灌通”采用了建立在数字化基础上的“收入分成模式”,该模式不同于传统的股权/债权融资模式,投资者通过与小微企业签订每日收入分成合同,约定双方在一定时间内的投资和收入分成关系。此外,“滴灌通”还采用自动资金回收机制,通过与银行和支付系统提供商合作,实现每日数字化的自动收入抓取。“收入分成”这一创新模式,为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三) 创新担保手段:转变担保思路,丰富押品种类
2022年是金融机构不断转变担保思路、合理降低对不动产担保依赖的一年。以迅猛发展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例,据统计,仅2022年上半年,我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达到1,6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51.5%[1]。在金融机构的实践中,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引入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作为行业分析和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推出了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知融通”产品[2]。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推出了“惠如愿·知惠贷”专利质押贷产品,主要为拥有(潜在)高价值专利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另外,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在各地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产品蓬勃发展,实现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的大规模标准化。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12月,市场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逾70单,发行规模逾180亿元。
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同步发展的仓单质押融资在2022年也有同样亮眼的表现。2022年7月,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和建设银行长沙兴湘支行成功落地行业首笔水泥数字仓单为质押物的融资业务;2022年12月,首单数字仓单质押增信模式资产支持票据(ABN)“普洛斯洛华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票据”在银行间市场成功簿记,开创了国内以数字仓单质押为资产证券化产品增信模式的先河,对推动货物融资标准化业务发展,深入产业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
(四) 创新风控技术:推动信息共享与融合
2022年,“信息流”、“物流”、“商流”、“资金流”“四流合一”的信息共享与融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2022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的要求,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
与此同时,在市场实践方面,由宜宾发展集团与京东集团共建的京东·西南数字化产融平台正式发布,目前该平台已入驻1,300多家企业。宜宾发展集团为其下属44个参控股企业建立了融合共享的金融服务体系,帮助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获得融资,通过与京东供应链金融科技的合作,将宜宾产业链上高效流转而产生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数据资产“四流合一”,从而实时掌握供应链上下游融资客户的真实经营情况和资金动向[3]。
三、看未来:把控窗口、塑造优势
(一) 经济环境与政策红利带来从业机构业务“窗口期”
正如我们在2021年度的小微金融回顾文章中所提出的,小微金融目前仍是行业“蓝海”。尤其对于即将到来的2023年以及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来说,在新冠疫情放开、经济面临全面复苏的背景下,小微企业作为中国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必将继续受到政策的支持与倾斜,尤其是在专精特新、乡村振兴、外贸等领域,我们预判可能会迎来新一轮更加全面且更为精准的政策红利。对于从业机构而言,如何抓住这一特殊时期的政策窗口,开发真正符合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产品将是摆在其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二) 在完善风控前提下,通过业务创新塑造优势
从商业可持续发展的视角来看,因长久以来小微金融面临较大的贷款逾期风险,导致从业机构自主开拓动力不足,小微金融离真正意义上的“春天”仍然相距甚远。从解决制约业务发展的掣肘而言,小微金融的业务内核和实质仍然需要回归“风控”:在把握传统金融风控逻辑的前提下,通过金融科技技术创新进一步赋能风控,以最终达到降低业务风险、构建小微风控新生态的目的。
在完善风控逻辑与技术的前提下,对于从业机构而言,“业务创新”是其永葆“竞争力”的不二法门。通过对于业务场景和客群的进一步挖掘、对于业务模式和产品种类的进一步开拓、对于担保工具和担保方式的进一步运用,开发出切合业务需求、解决融资痛点的创新特色金融产品,才能在行业中塑造出属于自身真正的业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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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http://www.ccpitzj.gov.cn/art/2022/11/3/art_1229641075_36561.html,2022年12月28日访问。
[2] 参见: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35068816929131682&wfr=spider&for=pc,2022年12月28日访问。
[3] 参见:https://mp.weixin.qq.com/s/ED-N1DacVfGFPrGS_EsYPA,2022年12月28日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