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盾会议|中盾证券委暨证券部第四十一期业务研讨会
2023-11-13 10:37:53
2023年11月10日下午,中盾证券专业委员会暨证券法律事务部在中盾所北京总部608多功能厅举办第四十一期业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超律师主讲,主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常见疑难问题及法院裁判观点”。尹律师的法律顾问单位法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证券委和证券部成员及本所律师共计约50余人通过现场及腾讯会议的方式参加了会议。
尹超律师以房地产开发行业三道红线(剔除预收款项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净负债率不超过100%、现金短债比大于1)开题,分析了房地产行业面临的困境、受房地产行业影响的建设工程行业和律师行业如何进行自救和业务突破。
尹律师从“建设工程施工中的基础知识介绍、合同效力问题、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实际施工人问题、建设工程司法鉴定问题”五方面进行分享。
尹律师首先为大家普及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与其他常见合同纠纷的区别、建设工程的施工至竣备和投入使用期间的基本流程、建设工程的造价构成、建设工程中的常见行业术语、建安工程费的构成、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名词解释、现行工程行业的发票税率和适用条件等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并结合日常生活,用鲜活而风趣的示例帮大家理解和记忆。
随后,尹律师剖析了现行司法审判中经常会遇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原因和后果,如资质问题、招投标违法问题、行政审批缺失问题、三包一挂靠问题。通过分析研判司法裁判观点,提出具体的办案思路和技巧。
尹律师介绍了建设工程实务中实际施工人产生的原因,展示了实际施工人依法主张权利的技巧,介绍了实际施工人可以主张的费用构成和司法保护的现状。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权威书籍的学习和介绍,尹律师从发包人和承包人两个不同的角度,提供可资借鉴的案件代理思路。
对于在实务中极容易引起争议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问题,尹律师分析了主张优先受偿权的主体、客体、举证指引、主张程序、预先放弃的效力和注意事项。又结合自身代理案件的情况,说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明确的消费者物权期待权优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抵押权优先于一般债权的法律依据和实务中须注意事项,还讲述了抵押权人有权对生效裁判文书确认优先权,依法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最后,尹律师通过自己办理的几个建设工程案件,介绍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常见的造价鉴定、质量鉴定、工期鉴定、损失发生原因和修复费用鉴定的目的和提出方式,以及对于鉴定报告草稿和正式稿的异议方式、申请鉴定人出庭等事项。
主题分享结束后,中盾证券部副主任刘伯芳律师对本次分享进行了总结,刘律师通过介绍自身代理建设工程案件的经验,建议大家要勇于学习、勇于开拓,加强与本所专业律师的技能交流,进一步提升中盾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按照惯例,与会同事就自己关心的与主题分享内容相关的问题与尹律师进行了热烈讨论与交流,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彼此间碰撞出精彩的思维火花,让本次主题分享画上完美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