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5日,宁夏电视台青少年校园普法节目《童声说法》第140期在银川市实验小学阅海第一校区录制,本期节目特别邀请到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张超律师作客了本次节目。
本期话题:副班长霸凌班级所有人,敛财竟然过万元。

【节目播出信息】
本期节目将于3月8日周四晚20:00(首播),3月15日中午12:00(重播)在宁夏少儿频道播出。
收看方式有以下三种:1.宁夏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广电机顶盒的20频道,电信机顶盒的88频道。)2.可以在播出以后的一周之内在机顶盒上回看。3.手机搜索下载睛彩宁夏app,观看宁夏少儿频道在线直播。
【主持人】嗨,大家好,我是亮亮,这里是青少年普法节目《童声说法》,欢迎大家的收看!今天我们来到银川市实验小学阅海第一校区,和这里的同学一起学习法律知识。今天为大家普及法律知识的律师是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的张超律师,欢迎您!
【律师】大家好,很开心今天来到这里和同学们一起共同探讨案例,学习法律知识。
【主持人】好的。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以案说法。同学们来看一段视频。
【视频案例】2015年,在安徽蚌埠怀远县火星小学上六年级的小岩多次偷钱被家长发现暴打,在父母的一再逼问下,小岩才告诉家长,他偷的钱都是给副班长小景的。不光小岩,班里剩余的其他5名同学也都如此,班里检查作业、背书,如果不给小景钱,就不通过,还要喝尿、吃屎,挨打。小景会根据每个孩子的经济状况,制定拿钱的数量。这些年来,孩子们总是偷钱,被发现后就被父母打,有家长还报过警,但孩子们却只是咬定钱丢了。小岩告诉爸爸妈妈,自己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焦虑到哪里去找钱。所有的心思,都放在给小景筹钱上。即使父母打他,他也不敢讲出在学校所遭受的屈辱。
【主持人】持续5年之久,家长才发现自己的孩子一直活在他人欺凌下。看到这个新闻时,我第一反应是震惊,震惊之余不禁疑惑,为什么孩子们要甘心遭受屈辱,不反抗或告诉家长呢?谁来说说?
【学生】学生们各抒己见,有的说是小景太蛮横,很多学生不敢给家长说;有的说是有老师给小景撑腰,告老师没用;有的说自己没有完成作业才会被欺负。
【主持人】其实班里除了一个孩子外,其余的都比小景高大。为什么大家都敢怒不敢言呢?我们接着看案例故事。
【案例后续】小景因成绩较好被老师指定为副班长,负责检查作同学作业和监督背书。然后把情况汇报给老师,老师就会体罚没有完成任务的孩子。蹲马步,让同学用扫帚打背、打屁股。学生们怕被老师打,就开始讨好小景,三年来接受其他学生的“贿赂”多达几万元。小景被投诉过三次向同学要钱,班主任顾某已知情,但小景的副班长地位,却牢不可撼。
【主持人】同学们说说,是什么原因助长了小景“腐败”的这股不正之风?
【学生】学生1:是老师的不管不问造成的;
学生2:是学校没有把好老师培训这一关,没有尽到责任;
学生3:是家长的纵容,没有从小给小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还不纠正小景的错误。
【主持人】同学们分析的都很好,有很多因素导致了小景的这种恶劣行为,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老师在这个事件中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学生】学生1:我觉得应该承担,小景的权力是老师给的;
学生2:我觉得老师没有责任,老师是在管教学生,是他们自己没有完成作业;
学生3:老师要担责任,老师不能体罚学生。
【律师】那张律师,在此次事件中,班主任是否失职?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律师】班主任是小景权力的赋予者,那就必然是权力的监督者,任何一个群体,赋予权力者监督的失职,是导致权力为所欲为的原因。所以,就这起事件来看,老师对小景的权力监督是失职的,当然是要承担责任的。
【主持人】大家分析一下学校是否尽到管教义务?
【学生】“没有”
【主持人】如果没有,大家认为学校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学生】学生1:学校应该开除小景,有他在大家都无法安心学习;
学生2:学校没有把好招聘老师这一关,应该开除老师;
学生3:学校应该要求小景把收的大家的钱退给大家。
【主持人】张律师,在这个案例中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对未成年人负有管理、教育、保护义务的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如果在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期间,没有尽到范围内的义务的话,造成未成年人受伤或未成年人致其他人受伤,那么学校是要在自己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的。
电视台披露此事后,怀远县警方介入调查,教育局很快认定了部分事实,并作出处理:撤销班主任顾利珍的教师资格,调离火星小学,撤销校长职务,调离火星小学。
【主持人】我们再来看一下小景父母面对这个事件的态度。
根据家长们的统计,小景勒索同学所得钱财大约3万元,其中最多的给了一万多,大多是两千到四千不等。事后,学校召集了双方家长在学校见面,小景承认六名学生拿钱给他,也承认对方吃屎喝尿的情况,小景父母表示要归还孩子们的钱。但小景及其家长同时称,一切都是同学们自愿。小景转到了其他学校后,还曾发信息威胁过同学。
【主持人】面对问题,小景的父母选择了包庇和推卸的态度,认定是同学们自愿给小景钱。对此,我想问问大家在这起事件中,小景的父母和他本人要负怎样的责任?
【学生】学生1:我觉得小景父母不承担责任,他们没有拿小景收的钱;
学生2:我觉得小景父母要好好教育小景;
学生3:我觉得小景的父母应该给被他欺负过的学生道歉。
【主持人】张律师,您给大家分析一下小景的行为是否违法,他的父母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律师】小景逼迫同学们吃喝脏东西,甚至鼓动同学殴打其他人,这种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人身侵权行为,必然是违法行为。但鉴于他是未成年人,他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由他的监护人,也就是他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主持人】这些受害的同学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学生】学生1: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请求他们的帮助;
学生2: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让警察来处理;
学生3:我觉得可以让家长起诉小景;学生4:我觉得可以要求小景赔偿精神损失费。
【主持人】除了要求小景归还钱财外,这些被欺辱的孩子们是否可以像大家分析的那样,索要精神损失赔偿?还可以怎样维权?
【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人格权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费用。案例中小景的父母没有一个积极的配合态度,我们可以由家长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景及他的法定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主持人】律师,您觉得如何有效预防这种校园欺凌行为呢?
【律师】第一,从受害的同学来讲,首先,遇事不要害怕,要第一时间向老师和家长寻求帮助,解决不了,还有法律作为大家的后盾;
第二,从施害者角度而言,小景也是未成年,家长及学校应该多跟孩子沟通,交流,及时关注孩子的心理动态,心理健康,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这才是杜绝校园欺凌的根本方法。
【主持人】同学们,我们一定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觉察孩子异样和帮助孩子的人,也只有父母,三年的欺凌时间并不短,孩子们活在焦虑和恐惧中,我们希望父母应该多关心孩子的心理,这样孩子出现问题时,才能及早解决。而家长和学校都要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让同学们在清风校园中茁壮成长。好了,今天的以案说法就到这。马上进入下一板块——律师答疑解惑。
【主持人】同学们有什么想向张律师咨询或帮忙的吗?
【学生1】我们班有同学被其他同学的鞋带绊倒了,还缝了针,这个同学该赔偿吗?
【律师】这个问题我们刚才讲过,未成年人在学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由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成年人自己有财产,先用自己的财产赔偿。
【学生2】我们学校门口有卖盗版书的,他们违法吗?
律师:售卖盗版书肯定是违法的,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我们可以向工商局举报,也可以报警。
【学生3】我们学校门口有卖染色苹果的,有的同学吃了都中毒了,这个违法吗?
【律师】这种情形肯定是违法的,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同学们一定要注意不在学校门口的小摊上买吃的。
【主持人】好,感谢张律师的答疑解惑,我们今天的节目暂时就到这里,大家再见!
律师简介:
张超,法学学士。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名誉合伙人,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盈科银川家事和财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银川电视台《律师维权》栏目合作律师,宁夏电视台《童声说法》栏目合作律师,银川市3.15消费维权公益晚会嘉宾律师,银川市第二届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最佳辩手”,自治区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最佳辩手”,与盈科律师团队共同担任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博览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作为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工作中受到了顾问单位和群众的信赖和好评。在合同法、公司法领域富有理论造诣和实战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政府法律顾问、侵权纠纷、商事合同纠纷及土地纠纷等案件的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