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里,存在很多没有产权证的自建房。这些房子虽然无证,但很多已经居住使用了几十年。一旦这些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被征收人会因为无证产生很多烦恼。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整理关于自建房拆迁相关的法律知识。
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整理关于自建房拆迁相关的法律知识。" longdesc="http://www.yunhelaw.com/case/1108/" title="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整理关于自建房拆迁相关的法律知识。" src="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律师信息采集\北京-东城区\4e0dbd95f243a11d3c57da8e9ed47bb4.png">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征收方在自建房拆迁前,应当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征收方对张xx的房屋开展自建房拆迁工作时,并没有对房屋的权属、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据此作出补偿决定,显然有失公平。另外,经过调查,张xx的自建房系依赖公租房搭建而成,因此没有产权证。如果征收方在自建房拆迁前,直接将其认定为违法建筑,而不依法进行调查,就侵犯了张x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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