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
(一)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商业网络建设费和契税,水电增容费等各类税费减半。建设用地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优先办理相关手续。此外,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费限制在1%至3%,市场利润限制在3%以下。
(2) 保障性住房价格构成
1。房屋建设征地拆迁的补偿费和安置费;
2。勘探设计及前期工程费;
3。居住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费;
4。建筑安装工程费;
1%至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收、3%以下的利润,按以上四项总和收取费用(各地有优惠政策)。除上述八项外,商品房还包含土地出让金,其利润不受限制,由市场决定。
(3)保障性住房价格根据建设成本确定。
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费、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费以及1%至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利润微薄。只卖,不出租。成本价由7个因素组成(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筑安装费、管理费、贷款利息、3%以内利润)。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实行政府指导价,销售价格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上述因素综合确定。并且定期公告,不得擅自调集销售额。
2。保障性住房交易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1)交易过程中缴纳的税金:
1。契税:买方缴纳房价的4%;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的,减半,即2%。城镇职工按规定首次购买公共住房,免征契税;
2。买卖费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每套250元; 120平方米以上每套500元;
3。印花税:买方房价的0.5‰;
4。公共维修基金:购买价格的2%。
(2)办理房产证过程中:
1。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2。房屋所有权证:4元/张;
3。印花税:每件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