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产品

四川胜案:征收部门答复不准确,圣运律师助力维护权益!

2024-12-11 0

委托人 :曲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四川省宜宾市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案情回顾

四川省宜宾市的曲先生在十余年前在村内修建自建房屋近400平方米用于经营,随着当地城镇化发展,由于当地的高速公路项目,其房屋被纳入到征收范围内。但征收过程中的种种迹象和行为,都让曲先生深感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会遭受到严重侵犯。无奈之下,曲先生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接受委托后,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由于对征收项目的合法性持怀疑态度,圣运律师协助曲先生向当地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曲先生房屋所在地是否位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内,与该处房屋划入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时间。随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信息公开告知书,在答复中释明由于曲先生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未附带红线坐标,案涉房屋不在城镇规划范围内。但这样的答复明显和征收部门的说辞不一致,存在矛盾之处。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下,曲先生提起了行政复议程序。
 
圣运律师认为,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本案中,曲先生的房屋自修建到高速公路项目开展一开,历时年限较长。在答复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只提供了十余年前的规划图,来表明其房屋不在范围内。但这并不能表明之后是否有规划将曲先生的房屋纳入镇总体规划的规划区范围内,因此案涉的答复明显存在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

复议结果

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与推进下,复议机关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四川省宜宾市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存在违法之处,责令其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次日,20个工作日内重新作出信息公开告知。

 

四川胜案:征收部门答复不准确,圣运律师助力维护权益!

 

上一篇:贵州胜案:合法房屋遭遇强制拆除,圣运律师助力维护权益!
下一篇:福建胜案:自建房被一刀切认定为违建无补偿,圣运律师助力维护权益!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