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实施,“集团诉讼”(Class Action)制度这一舶来品千呼万唤始出来,立刻引发广泛关注。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几经论证,发布了《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成为“集团诉讼”制度具体落地的配套规定。12月3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称,首单集团诉讼案已正式启动。本文基于前述规定和规定公布后监管机构、各地法院的行动和反馈,分析该中国特色“集团诉讼”体系(下称“代表人诉讼”),以及未来可能的发展前景。
一、诉讼方式
1、普通代表人诉讼
2.特别代表人诉讼
二、诉讼的影响
1.大幅减少投资者的索赔成本
2.大幅提高索赔人数和索赔金额
三、面临的问题
1.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筛选问题
2.特别代表人诉讼启动难问题
3.法院精确化、科学化判定损失金额的压力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