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拎着包裹乘坐公交车,被司机强行赶下车,更可气的是司机竟然恶语相向,这种做法着实令人气愤。
别的乘客看到这一幕,拍成小视频上传网络,瞬间引起大众关注。
很多人对大妈的遭遇表示同情,对司机的做法表示谴责。
公交车作为生活中常用的交通工具,日常出行必是少不了,尤其是老年人行动不便,出门时基本依赖公交车,有时候携带一些包裹、行李也是常有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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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司机不仅不帮助大妈运行李,还对大妈还对大妈拳打脚踢,这种做法合法吗?
京云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从网上流出的视频来看,大妈已经年纪不小了,如果年满六十周岁,司机用脚踹大妈,根据以上法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作为司机,本应该为乘客服务,为乘客排忧解难,而本案中的司机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要问带零食的大妈收取货票。
那么,大妈携带两大包零食上车,司机要求她买货票,合理吗?
京云律师表示:根据《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旅客随身携带乘车的物品,每一张全票(含残废军人票)免费10千克,每一张儿童票免费5千克;体积不能超过0.02立方米,长度不能超过1.8米,并以能放置本人座位下或车内行李架上为限。
超过规定时,其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来,大妈带的零食虽然体积稍微大了一点,但是从司机扔零食的动作来看,零食并不重,加起来的重量也没有10千克。
如果把零食袋子摞起来,0.02立方米内应该也是能放得下的,因此根据以上法规,司机要求大妈买货票,是不符合规定的,属于乱收费行为。
除了对大妈的零食乱收费,司机还辱骂大妈,甚至连踹大妈两脚,直接将大妈推下车,司机的行为已经违法,他应当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