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过程中,拆迁需要一些注意事项。例如,如果我们没有相应的拆迁价值概念,我们可能会经常遭受损失。我们共同的拆迁价值就是我们要拆迁的房子的价值。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接下来,将为您带来拆迁评估注意事项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拆迁评估注意事项有哪些
1.补偿标准低。土地补偿标准的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但是,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违反立法法的规定,没有严格按照授权目的行使这一权力,将其授权给下级行政机关。为了降低土地收储成本,维护地方政府利益,下级行政机关通常规定较低的补偿标准。
2.随机性很大。在农民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中,部分拆迁工人暗箱操作,与被拆迁农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严重缺乏公开性和公平性。对同一被拆迁农民的房屋,同等条件下安置补偿结果不同;此外,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由村民会议按照民主商定的程序决定,补偿标准具有任意性。
3.拆迁协议突出家庭代理。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般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
4.治疗难度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案情复杂。
(2)群体性纠纷多,社会影响大。
(3)利息诉讼工作难度大。
二、房屋拆迁评估流程
关于房屋征收的评估过程,被征收人可以参与每一个环节,包括选择机构、签订合同、实地评估、宣传解释、出具报告、申请审查、申请评估,每一个环节都是法律要求所必需的。对于目前频发的拆迁纠纷,更重要的是方案设计要公开透明,各方充分参与。同时,为各方开放、透明、充分参与提供科学可行的平台和渠道,也符合发展需要。
同时,通过新渠道、新评估方式、市场化运作,将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充分利用市场化处理模式,实现拆迁双方多元化补偿、共赢。这是民生的需要,也是发展的时期。
三、征地评估环节
1.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合同;
3.鉴定人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调查;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住户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
5.公示期届满后,评估机构向征收部门提供整体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将分户评估报告移交被征收人;
6.双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7.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