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买房,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有效保护购房者的利益是非常重要的,但合同签订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终止。那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做呢?下面,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解答。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如何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原因,解除手续应按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根据《合同法》第96条规定,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以通知的方式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行终止。对方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可见,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当履行合同
了解程序。没有通知的,法院应行使解释权,要求主张终止的一方及时通知对方终止。问题是通知已经送达,但是一旦对方提出异议,主张解除合同的通知人处于不确定状态,必须由法院判决。
作为法院,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实践中,应围绕上述法律法规列举的情形,审查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有效,以确认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二、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
(a)采购合同无效。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预售许可证出售房屋的,购房合同无效,购房人无权退房。
(二)采购合同被依法撤销。因重大误解或者明显不公平,或者因发包人采取欺诈、胁迫、占便宜等手段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采购人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采购人订立的合同,但采购人需要证明。
(3)套件与设计图纸不符。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型号与设计图纸不符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误差范围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4)面积误差。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的绝对误差比超过3%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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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划设计变更。如果开发商擅长规划设计,或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或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结构类型、户型、空间大小、朝向等发生变更,以及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情形发生,且开发商未在变更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买人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指承重墙、梁、柱等。主体结构经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但是,对于一般门窗和墙体存在的质量问题,除非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否则买方无权相应退房。除上述法定退房条件外,购房人还可以在购房合同及其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书面形式中约定可以退房的其他条件。
以上知识就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相信你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购房注销可依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执行。双方协商一致,开发商未交付房屋的,可以解除合同。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去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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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