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产品

法律英语写作技能养成记

2025-01-04 0

 

 

 
法律英语写作技能养成记

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对工匠精神的日益重视,涉外法律服务也需要从低成本、粗放型总量扩张模式转向注重质量、专业的精细化运营模式。中国境外投资项目很大一部分都不得不适用英美普通法。而普通法更注重商事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合同解释一般适用“客观标准”,即通过合同中所用词语的通常含义来推断订约双方的主观意图。如果合同写得不好,“主观意图”无法证明,“法律规定”也很难帮得上你。所以法律文书的写作质量就是法律服务质量的核心要素。

 

律师写出来的英文合同,是否表意清楚、考虑周到、逻辑严密、切实可行,直接关系到数以亿万计的投资成败和风险分配,不得不慎重对待。在新形势下,涉外律师已经不能只满足于“会用英文写作”,“能让人大致看懂”,而是要在法律英文写作质量上精益求精,对标国际一流律所。对于以英语为第二语言的中国涉外律师,这绝非易事。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纸上三句话、场外十年功。随便写一封几句话的英文电邮,就足以看出律师的水平如何。不仅需要英语能力、法律知识,更需要具备逻辑推理能力、熟悉行业和市场惯例、东西方文化差异、双方当事人的思维习惯。笔者尝试站在中国律师的角度,总结什么是国际一流的法律英语写作质量标准,梳理法律英语写作中的常见注意问题,以及提高法律英语写作技能的方法,供年轻律师参考。

 
 

 

 
 
 

什么是国际一流质量标准的法律文书?

 
 
 

国际一流律所普遍重视法律文书的写作质量,很多都有自己成文的写作质量标准和文书格式要求,也有不同的流派。一般而言,美国所的写作风格较为传统,多用长句、长段和复杂词语。英国、澳大利亚律所则较流行Plain English的写作风格,注重简短、分段和使用简单词语。因此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对于英文非母语的中国律师,笔者认为更适合学习英澳Plain English的写作风格,并且根据中国律师的习惯总结了“三大要求、九项注意、三大法宝”。如果一名中国律师写的英文合同能做到三大要求、九项注意,并且熟练地运用了三大法宝,就可以说基本达到了国际一流律所的英文写作质量标准,可以与国际律师事务所同场竞技了。

 

 
 
 

法律英语写作的三大要求

 
 
 

 

1

Clear(清楚)

清楚是最重要的一条,然而说起来容易,写起来难。要让读者明白你在说什么,而不可能引起误会,要在逻辑上排除任何其他可能的意思。因此一句话要结构要完整,主谓宾定状补都不能少。提及名字、名称等要尽量要写全名、全称(有定义的除外)。 

 

2

 Concise(简明)

在表意清楚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简化,多余的话及重复的话一句都不能有,甚至一个单词都不能有,能用一个单词表达的就绝不用两个单词。任何问题只说一次,如果想要强调,可以斜体加粗,但不要重复。任何文件如果长过一页,就应该在前面加上executive summary。

 

法律文件的读者往往是日理万机的企业高管,一份清楚、简明的法律文件可以让他们用更快的速度读完读懂,从而节省时间做更多管理工作。高管的时间就是企业的价值,因此高质量的法律文件,还能帮助企业提高GDP。

 

3

Thorough(全面)

为了防范风险,法律文件必须全面、详尽、考虑周到、条款完备,对每一事项、风险、问题都需要明确、具体的约定,不能有任何遗漏。

 

要做到clear和through,就不可避免地要写长一些,但concise又要求短,因此长和短是一对矛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实现动态平衡。

 

 
 
 

法律英语写作的九项注意

 
 
 

为了实现三大要求,就需要做到如下“九项注意”。

 

1

注意逻辑(Logical)和周密性(Comprehensive)

为避免风险,必须穷尽一切可能、堵塞一切漏洞。 全文必须逻辑严密、无隙可乘,不能自相矛盾。另外,各个不同段落之间的关系也必须明确。

 

2

注意实用性(Practical)

客户不是来付费学法律的,罗列一堆法律规定却没有最终建议(recommended actions),这样的法律意见一文不值。前面可能分析了很多法律和风险,但最后还是要落脚在解决方案上,告诉客户现在该怎么办、能怎么办。

 

合同也一样,规定再完美,如果没有考虑到实际可执行性,也是一纸空文。

 

3

注意前后文一致(Consistent)

上下文之间,同一项目的多份法律文件之间,必须保持高度一致。例如定义词语要统一,全文格式要统一,对同一事物、同一法律关系的用词要统一,否则万一发生争议,任何一点都有可能被抓住大做文章。

 

4

注意细节精确(Precise)

律师要像福尔摩斯一样推理,像精密机器工程师一样精准计算。对每一个条款要字斟句酌,不放过任何细节,以免产生歧义。例如:

 

(1)“合同年”的定义是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合同开始日所在的第一年除外)。

(2)“合同开始日”是2017年6月1日。

(3)“合同期”是10个合同年。

(4)合同期到2027年5月31日结束。

 

在上述例子中,如果按照合同期是10个合同年,则合同期应到2026年的12月31日结束。因此上述(3)与(4)是互相矛盾的。

 

5

注意文化差异及客户的心理感受

西方人喜欢直奔主题,提供给外国客户的文件或意见不要拐弯抹角,应该先说结论再论证理由,先个体再整体,先案例再原理。另外,要注意客户自己写的东西,没有明显错误就不要改太多,否则可能让客户心里难受。

 

6

注意格式

法律文件的段落编号、段落缩进、字体、行间距、句间距、引用的法律法规的表述、字母大小写、斜体、加粗、单引号、双引号、注释、定义词语等格式必须保持全文一致。

 

7

遵循Plain English原则

Plain English意味着一种简易通俗的、直接的语言,与华而不实的、文绉绉的表达正好相反[1]。 使用Plain English是当今国际律所的潮流。笔者认为,遵循Plain English原则,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用平易简单的词汇和表达方式。如thereafter、hereunder等较为生涩的词汇尽量少用,可以用after、under等来取代。

 

(2)避免中式英语。由于文化和法律体系的差异,要知道你懂的概念,外国人未必懂。例如凡是向外国客户提到Legal Representative, Registered Capital这样中国法律独有的概念,都需要名词解释一下。

 

(3)能用单数绝不用复数。在合同条款中,使用单数是指每一个体都有义务,复数则指向一群人,并不明确到底是谁的义务。因此,能使用单数的情况尽量使用单数。

 

(4)用短句不用长句。句子的平均长度决定了文书的易读性。牢记“25字原则”,将句子的平均长度控制在25字以内,如果太长就要使用后文所述的“拆迁”法宝。

 

(5)避免双重否定。用双重否定句容易把读者绕晕了,肯定句反而更简练、更直接。

示例[2]

-Notice will not be effective unless it is delivered in person or by certified mail.

-Notice will be effective only if it is delivered in person or by certified mail.

 

(6)能用主动句,就不用被动句。主动句通常用更少的字数,直接体现事情发生的时间顺序(行为人-行为-行为接受者),使读者更容易阅读。另外,英文也讲究对仗,前句主动式,后句也应主动式。

示例:

-It is agreed by the committee that the management be kept informed of developments in the telecoms sector.

-The committee agrees to keep the management informed of developments in the telecoms sector.

 

(7)能用动词,就不用名词。动词更能体现某人有义务做某件事情。

示例:

-The parties reached agreement on…

The parties agreed that… 

 

8

注意准确用词

(1)为使表达更加精确,避免因语意含糊产生争议,律师应该字斟句酌,准确使用每一词语。以“shall”为例,过去我们通常用它表达“必须”或“负有义务”。实际上,英美国家的法院认为“shall”可能具有“must”、“may”、“will”和“is”等多种含义[3]在表达“必须”时,“shall”被认为可能是过度使用了,为使表达更准确,可以用“must”代替“shall”表达“必须”之含义[4]

 

(2)谨慎使用一些特殊用词,例如best endeavors、gross negligence、willful misconduct、force majeure等,其可能有成文法或案例法上的特殊含义,与很多中国律师通常理解的不一样。如要证明对方有willful misconduct,根据普通法系各国的判例,都要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一般比较难证明。

 

(3)固定用词和惯用搭配不要随意更改,例如:goods and chattels、full and void、fit and proper等。 

 

9

注意合同整体性

合同中每一条款的设置都有其基本的内涵外延及功能,相应的内容应当归到对应的条款中,以使各条款之间符合逻辑性的要求,从而使合同具有整体性。合同各部分的条款就像一人的各个部位,鼻子眼睛耳朵各司其职,混在一起就影响功能了。

 

所以不要把某方的义务写进定义里,或者在很多义务性条款后面都来一句“如果违反要怎么赔偿”,这就违反了合同的整体性原则,很容易引起条款之间互相矛盾,发生争议时不知道究竟应该适用哪一条。一份合同通常只能有一个赔偿条款,统一规定违反各部分规定的赔偿责任。

 

 
 
 

法律英语写作的“三大法宝”

 
 
 

 

1

 

定义法

任何超过一个词语才能说清楚的东西,必须第一时间定义。通过定义,法律文书将便于阅读,同时定义也确保了定义词语在全文中所表达含义的一致性。

 

2

 

引用法

对于已经提及过的内容,可以引用即可,没必要不断重复,例如“如双方于X日签订的XX协议第X条所述”。

 

3

 

 “拆迁法”(分段法)

(1)凡是遇到说不清楚的问题,凡是一句话超过25个字,就一个字“拆”。按逻辑顺序拆成不同的意思段落,分句、分段、分条款,肯定就能说清楚。

 

(2)不同的语意群必须分段,原则上一段只说一句话,尽量不超过三句,一有机会就分段,段落越多越好,不要密密麻麻挤在一段里。

 

示例:

Prior to the Completion Date, the company must:

(a) obtain all Regulatory Approvals;

(b) obtain all internal authorization; and

(c) complete ......

 

(3)分段、分点的时候,每一段、每一点开头的地方注意使用同样的词性,要么动词,要么名词,最好是动词。

 

(4)在电邮中,可以使用黑体字标题,分隔不同的段落。

 

 
 
 

怎样提高法律英语写作技能?

 
 
 
 

 

要想写得好,必须读得多。

阅读是写作的基础,特别是要大量阅读正规的书面英文,比如法院判例、合同范本。另外,如果能养成习惯每天阅读英语新闻30-60分钟,如Wall Street Journal、BBC、ABC、South China Morning Post,对于英语写作能力的提升也大有帮助。 

 

 

掌握常用词汇。

书面法律英语的很多词语、表达方式都是反复使用的,掌握这些常用词汇,可以使法律写作更有效率。

 

 

资深律师修改过的你的“作品”,都是很好的学习素材。

合伙人或高年级律师对于你起草的文件的每一处修改,你都应该仔细研读,思考为什么要这么修改,这么修改的好处是什么,下次如何提高。

 

 

反向review。

如果做英翻中,做完后又有时间自己review一遍,可以反向review,即先读自己写的中文,然后试着将它口译成英文,然后再去对比英文原文是怎么写的,看看人家为什么写得比自己好,有什么用词是可以学习并记在笔记本上的。

 

 

多检查。

最重要的是自己多检查几遍。写作技能、细心的工作习惯都是在一遍遍自查中练出来的,每份“作业”至少自查三遍才上交。 

 

1

END

1

 

注:

[1]Bryan A. Garner, Legal Writing in Plain English (Second Editi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3.

 

[2]Bryan A. Garner, Legal Writing in Plain English) (Second Editi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3, §10.

 

[3]Bryan A. Garner, Legal Writing in Plain English (Second Editi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3, §35.

 

[4]Kenneth A. Adams, A Manual of Style for Contract Drafting (Third Edition),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2013, §62.

 

特别声明:

以上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何形式之法律意见或建议。

 

如需转载或引用该等文章的任何内容,请私信沟通授权事宜,并于转载时在文章开头处注明来源于公众号“中伦视界”及作者姓名。未经本所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使用该等文章中的任何内容,含图片、影像等试听资料。如您有意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所联系。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