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罗平锌电拟以现金 6096.25 万元(不含增值税)收购罗平县锌电公司(以下简称“锌电公司”)的一组资产,具体包括硫酸厂的存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在建工程及土地资产。
交易完成后,预计可补齐罗平锌电在“锌冶炼”工艺环节上的短板,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实现矿山开采到锌锭产出实现一体化调度。但由于交易双方之间存在控股与被控股的利害关系,涉及到“关联交易”,所以此次交易超出了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除了关注公司正常的运营消息,投资者也要注意索赔的诉讼时效,即在2016.8.31至2018.6.21之间买入罗平锌电 (002114)股票,并在 2018.6.22 及之后卖出,或者仍然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如果发生投资亏损,有望获得上市公司的赔偿。
正在推进这只股票索赔代理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指出,2018年9月15日证监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后,陆续有股民向罗平锌电展开诉讼索赔,但索赔案件历时近两年才有一审判决。
据悉,案件之所以拖了近两年才有结果,主要是罗平锌电对股民索赔提出管辖权异议造成开庭时间延后。投资者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后,罗平锌电向昆明中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案件移送曲靖市中院审理,在昆明中院驳回其管辖权异议后,罗平锌电又向云南省高院提出上诉,导致案件一直未能开庭进行实质性审理,直至2020年7月份。
目前,一审已判决罗平锌电及其他涉案人向投资者共同赔付约70%的损失,部分案件也得到调解(罗平锌电上诉的6起案件也最终以调解结案),该案诉讼前景对受损投资者有利,值得一提的是,一审还判令公司原董事长杨建兴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之责。
2018年6月末,公司股东总数为36493户,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为数不少,应当积极起诉索赔。
宋联民律师表示,在已有一审胜诉及和解结案的前提下,投资者成功维权几率非常大。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罗平锌电的诉讼时效截止2021年9月14日,迄今距离时效届满之日仅剩下126天(含今日),再考虑到投资者前期准备索赔材料(对账单、公证书)以及再起草起诉状所需的合理工作日,目前时效可谓紧张。
目前,各地投资者还在陆续登录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网,咨询索赔细节(包括投资者关注的索赔费用,可否由律师机构垫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