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高某在湖南省某第五组拥有合法房屋。2012年12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了湖南益阳康雅医院项目建设的用地,原告高某的房屋属于该项目的征收范围。2013年4月15日,被告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原告与被告就安置补偿方案协商未果,2014年7月7日,被告作出限期腾地通知书,原告对该通知书不服,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提出行政复议,然而受到了维持决定的通知。原告高某于是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战敏律师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权益。本案在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Z终获得了胜诉判决。
【办案团队】
出庭律师:任战敏
【推荐理由】
任战敏律师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一位FC优秀律师,本案胜诉的关键就在于他利用自己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发现了被告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的违法之处。收集整理地证据通过质证论证,形成了清晰的证据链,使法院认定被告所作限期腾地的通知书违反法定程序,并判决撤销该通知书。本案的胜诉不是侥幸,而是任战敏律师凭借自己的能力理所应当获得的结果,展示出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一贯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