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事实】
陈小姐是一个大家庭的长女,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并照顾二老快二十年了。父母在世的时候,曾经召开家庭会议表示死后将房子留给她,其他人不能和她争。兄妹们也相继对老人这一口头遗嘱表示赞同。两位老人去世后,她的大弟弟却一纸诉状将她告上法庭,要求平均分配父母留下的房产。心中悲痛而愤怒的陈小姐实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多方询问后,经过他人介绍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够从中找到办法帮助自己捍卫自己的权利。
【办案掠影】
北京市圣运律师事务接受了陈小姐的委托。在于陈小姐的谈话之中,陈小姐表示,房产是父母留下的东西,要求平分合情合理。但出于尊重二老的愿望以及个人的经济状况,她并不能够接受这样的要求。不过她愿意补偿其他兄妹。
于是圣运律师代表陈小姐与她的弟弟还有律师进进行了协商,希望能够私下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经过一番艰难的讨价还价,她的大弟弟依然坚持要平分房产,否则就对簿公堂。
圣运律师事物所的律师经过详细缜密的分析探讨,意识到这个案件看似简单,其实相当的困难。口头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危急情况下,且有两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所立的遗嘱。而此案中,老人立下遗嘱的时候是在家庭会议之中,并不能够称得上“危急情况”,且见证人是其他享有继承权的子女。这样的情况下所表达的房产分配意愿,严格地说并不能够算是口头遗嘱,因此,陈小姐要求继承全部房产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难道这个案件真的没有挽回余地了吗?
看着陈小姐悲痛而绝望的神情,圣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感受到了自己肩上沉重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了维护正义,捍卫公平,他们决定从另外的方面出手办理这个案件。他们相继采访询问了陈小姐的其他两个兄妹,两兄妹表示他们愿意尊重二老的意见,且愿意出庭为此作证。为了有更大的胜诉概率,圣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又相继找到了二老的朋友与邻居,他们表示是听两位老人提起过“想把房子留给大女儿”这样的话语,而且现实生活中大女儿确实是最为孝顺的,他们也愿意出庭作证、
终于到了开庭的日子。虽然要和自己的亲弟弟对簿公堂让陈小姐心如刀绞,但是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利她的脸上还是写满了坚定。在法院主持的调解阶段,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意见。
对方辩护律师因为咬定“口头遗嘱”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而咄咄逼人。圣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却毫不畏惧,从《继承法》中关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个条文出发,详细举证,并邀请李小姐的其余兄妹与两位老人生前的好朋友与邻居出庭作证,证明李小姐的确比其他兄妹尽了更多的照顾义务,且为了尊重二老的愿望,的确应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最后审理认定,采纳了圣运律师事务所的意见,即认为陈小姐的确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多年且好好履行了自己的照顾义务。原告对此表示异议,但未能提交充分证据佐证其异议。法院最后判定,驳回原告诉讼,保留陈小姐对其父母留下的遗产房产全部的继承权与所有权。
面对这样的审判结果陈小姐喜极而泣。她一次又一次感谢了圣运律师事务所,让她二十多年的付出与辛劳得到了回报,两位老人临终前最后的心愿得到实现。
【律师说法】
遗嘱人之所以需要立遗嘱,很大的一个原因是希望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愿处分遗产,在此情况下,就有很可能剥夺一些人早已期待的利益,为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一些家庭矛盾,造成兄妹姐弟反目成仇的家庭悲剧,建议立遗嘱人遵从法律规定设立一份有效的书面遗嘱,从而达到自己立遗嘱分配遗产的意愿。
圣运律师事务所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确保每一个当时人对自己的合法财产能够顺利行使管辖与支配的权利,也向广大群众提供这方面的法律援助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