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市,都存在一些老旧的房屋,这些房屋年久失修,逐渐就变成了危房,政府会对这些危房进行拆迁改造。一般来讲,危房拆迁时有补偿的,但是有些拆迁方为了不给补偿,会以各种理由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拆除前还不进行通知。那么对于危房,拆迁方能强制拆除吗?强制拆除危房前不进行通知合法吗?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京云拆迁律师是怎么做的吧。
2017年5月4日,吴先生的房屋经过鉴定被评定为D级危房,镇人民政府下发文件决定对该房屋进行拆除重建,并通知吴先生一家在2017年5月14日前搬迁腾空涉案房屋。但是因为吴先生个人的原因,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腾空,2017年5月28日,镇政府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吴先生对此感到不满,因此找到了京云拆迁律师寻求帮助。
法庭上,京云拆迁律师称:虽然涉案房屋被认定为危房并通知了吴先生搬迁,但是镇政府在没有发布公告、实施拆迁安置、征求被拆迁人意见、举行听证的情况下,于2017年5月28日将涉案房屋强制拆除,这种行为在程序上和实体上都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侵犯了吴先生的合法财产权益。
被告辩称:涉案房屋经鉴定为D级危房,应予以拆除。被告为了社会公共利益与原告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到原告家里做工作,并向原告发出腾空通知。原告未在通知期限内自行腾空并拆除,被告组织人员对涉案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双方均提交了相关的证据,并进行了质证。
法院认为:在对违法的建筑物、构建物、设施等需要拆除时,行政机关应当公告,限期当事人自动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但是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要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本案中被告在履行催告等法定程序,在没有合法有效的行政决定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下,迳行拆除涉案房屋,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因此,支持京云拆迁律师的观点,认为镇政府的强制拆迁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