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3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文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了《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规则》,同时还发布了《信用违约互换业务指引》、《信用联结票据业务指引》、《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业务指引》及《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业务指引》四份产品指引以及《中国场外信用衍生产品交易基本术语与使用规则(2016年版)》(下文合称“《业务规则》”),此举旨在丰富金融市场参与者风险管理手段,完善市场信用风险分散、分担机制,也标志着中国市场将正式推出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 CDS)和信用联结票据(Credit Linked Note, CLN)这两个国际市场主流的信用衍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