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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败诉的原因有哪些呢,劳动仲裁什么情况下会

2024-10-17 0

一、劳动仲裁败诉的原因有哪些

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4.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约定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5.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申请人按撤回申请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6.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并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7.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

8.在作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经审查,仲裁庭认为撤回申请成立的,将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

三、劳动仲裁不受理范围

1.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案件,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第七条规定,下列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争议。

(二)职工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发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2.根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规定,劳动仲裁受理中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开除、辞退、辞职、退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以上是法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劳动仲裁失败原因的相关内容。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一定要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证明材料,知道哪些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然后再去申请,这样可以提高胜诉的几率,弥补自己的损失。仲裁结束后,如果对结果不满意,还是要有充分的依据申请诉讼,要提前知道上诉到哪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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