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知道当出现土地权属纠纷时,应完善土地权属纠纷调解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那么,如果在实践中出现土地权属纠纷,该怎么办呢?请关注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阅读以下文本,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大家能帮到你。土地纠纷司法所管吗
不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纠纷调解机制,从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资金保障、规范程序等多方面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
经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等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各权利主体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均应办理权属登记。
1.运用土地所有权的原则和方法,在实践中确定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和内容。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种类,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和处理程序;运用土地权属争议调解的有关规定,提出具体争议案件的处理方法和程序。
3.运用土地权属和纠纷调解的法律政策,分析具体纠纷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纠纷调解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确认权利就是确认权利,这是你目前的权利状态。现阶段,农村土地权利的确认是指农村集体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确认权利的目的是为了明晰产权,防止因登记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可能是促进农村集体合同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确认权利只是一种手段,是对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权利的确认。现行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转让。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应当覆盖所有农村地区的集体土地,包括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综上,我做了一个小系列整理土地纠纷的相关问题。可见,发生土地纠纷时,并不是司法机关。相反,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纠纷调解机制,从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资金保障、规范程序等方面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对于更相关的法律问题,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