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产品

欠钱不还起诉立案,是否有金额限制?

2024-10-11 0

网友咨询:

欠钱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欠钱不还起诉立案,是否有金额限制?
律师解答:

理论上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因为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有直接关系,只要有侵权事实存在就应立案。如果债务人欠款不还,债权人最好尽快起诉,并且采取保全措施,以免债务人转移财产,因此,欠款不还的情况下,起诉还是有作用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律师解析:

债权人主张权利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诉讼时效经过的,债务人将取得胜诉抗辩权,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经过的,该债权债务归于自然之债,不受法律强制力的保护。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

1、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

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即起诉权。因此当事人在护住时效期间届满后仍有权起诉,法院应当受理,而不能裁定驳回起诉。但相对人提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

2、义务人的自愿履行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因此,于诉讼时效完成后,义务人自愿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受领其履行而不不当得利,义务人于履行后反悔的,不得诉请权利人返还其所得。

3、时效利益的抛弃

所谓时效利益的抛弃,是指义务人在时效期间届满以后,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抛弃其取得的时效利益。尽管时效利益不得预告抛弃,但一旦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其私人利益,应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允许其抛弃。时效利益一旦抛弃即视为时效期间未届满,重新开始时效期间的计算。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