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白某是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某村村民,在本村是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及房屋,因“城中村改造项目”,白某的房屋被划分到了征收范围内,但太原市晋源住建局没有按照征收流程公开该项目的相关信息。
【决胜要点】
白某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战敏主任、赵间东律师代理本案。两位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认真研究案情并拟定了办案思路。他们向太原市晋源住建局申请公开白某房屋所在地“武家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是住建局未向白某公开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也未给任何答复。任律师与赵律师认为住建局的不作为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得到支持。
Z终法院认为,住建局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原告申请信息公开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在规定时间内对白某所申请的信息公开予以答复。
知情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住建局作为行政机关,理应公开该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相关信息,以保证被征收者的基本权利。政务的公开透明,既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也是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举。公开信息,实现公众对政府的监督,是建设廉洁、高效、法治政府的必由之路。在实施事关民生大计的行政行为时,政府信息公开具有重要的保障公平的作用,所以,法院作出的要求住建局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原告申请信息公开的行为违法,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对白某所申请的信息公开予以答复的判决,既保护了公民的合法知情权,也使该城中村项目得以公平公正地进行,这样的结果无论对政府、个人还是企业都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