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依法纳税是每个人的义务,纳税人依法报税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逃税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那么,逃税有追诉时效吗?针对此问题,以下将进行相应的解答,供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编辑参考学习。我希望以下回答对你有帮助。
一、逃税漏税是否有追诉时效
逃税追诉期限为五年至十年,《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处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处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处二十年。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案件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自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持续状态的,自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避免缴纳的税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缴、已得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前两种行为多次实施的,未处理的,按照累计金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由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后,追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逃避缴纳税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
1)纳税额较大,逃避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5.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后,追缴应纳税额,缴纳滞纳金,已经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逃避纳税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税务机关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的罪人串通,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后,追缴应纳税额,缴纳滞纳金,已经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为逃避缴纳而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处以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