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对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的某大型网络阅读平台立案侦查,200多名员工集体接受调查。李女士作为该平台美工设计人员也被依法刑事拘留,其家属无奈之下向信凯律师事务所寻求咨询帮助,本所指派刑事辩护专业律师沙云翠主任担任李女士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
接受委托时,公安机关已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时间紧迫,沙律师立即展开辩护工作,于第一时间赴海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会见过程中,沙律师了解到李女士为该平台普通员工,主要从事公司规定的部分产品APP设计美化维护业务,工作性质不涉及文字内容,对单位涉嫌侵犯著作权的文字工作内容、范围全然不知。
会见结束后,沙律师即刻对询问内容进行整理,梳理案件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草拟《关于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主旨如下:嫌疑人李某主观上没有营利的目的,客观上未实施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未给被侵权人造成任何危害结果,不构成涉嫌犯罪。如侦查机关认定单位涉嫌犯罪亦应由单位及单位直接负责涉嫌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次日,沙律师前往海淀区检察院递交《法律意见书》并与检察官进行沟通,申请再次提审嫌疑人,对其工作内容及知情程度进行核实。通过充分争取,检察官再次提审并修改讯问笔录中与事实不符的内容,沙律师的努力争取给当事人及家属带来了一线希望。
2019年4月30日,距离李女士被刑拘已经过去了36天,此时已是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的最后期限,考虑到当事人家属焦灼的心情,沙律师赶往海淀区田村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警官告知尚未收到通知,至此,作为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已尽人事,只能静待结果。
终于,当晚24时前,李女士家属接到了不予批捕的通知,顺利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沙律师利用自己丰富的刑辩经验,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几经辗转,最终帮助当事人免受牢狱之苦,李女士及家属万分感激。由此可见,在刑事辩护中,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到检察院批准逮捕这段“黄金营救期”内,律师必须抓住一切机会,充分发挥作用,方能使无辜者收到法律的保护,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