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产品

在明拆迁律师:500平米房屋只补偿90万,还能救济吗?

2025-02-25 3
本案的一个重要启示在于,未经有权机关依法调查、认定,当事人的房屋不应被认为系违建.且无论涉案房屋是否合法,拆迁方所采取的逼签、强拆行为也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的.很多时候,认定违建仅是一种逼签手段.【基本案情:500平米房屋只补偿90万?】 笔者最近承办了这样一起案件.2000年,李某从某村处承包土地一亩,承包协议上约定李某可以在该承包地上建房.之后,李某在该土地上建房500余平方米,共4层.李某很有生意头脑,在这个房子上注册了营业执照,房子的一层用作门面进行家具销售,二楼到四楼部分用于居住,部分用于经营旅馆.由于经营有方,李某的日子过得很是红红火火.但是这种幸福的日子从2018年开始出现了变故.2018年的一天,李某突然接到街道办的一个拆迁通告,说由于金牛区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立交互通改造项目启动,李某的房子被划入拆迁范围内.街道办要求李某在一周之内完成签约,如不按期腾房,后果自负.李某还没有想明白是怎么回事,不久之后就又接到了当地城管部门下发的拆除违法建设的通知,内容无非是李某的房屋是违建,应予拆除.李某找到拆迁办,询问如何补偿的问题.经过计算,拆迁办告诉李某按照拆迁政策,他能获得的补偿款约90万元.李某房屋周边的房价每平米已超万元,自己500平方米的房子只能补偿90万?李某显然不能接受.因此,李某明确表态补偿过低无法签约.惨痛的经历在李某拒绝签约后开始了.李某的房子前面被加上了围挡,无法继续经营.房屋周围更是不断有村民聚集,对其进行辱骂,李某也经常被拖去谈话.2018年12月的一天,李某发现自家卷帘门被人撬开,屋内的物品正在被村民搬走、哄抢,没过多久,有挖掘机进入现场开始拆除李某的房屋.李某及家人努力阻拦未果,随即报警,但公安机关却告知他是拆迁的事情,警方无法干涉.之后李某夫妇一起被人强迫带到一个房子中,并被关在里面.有人明确告知他们,不签约就不让出去,而且房子已被拆了,不签约就什么也拿不到.被逼无奈,李某只有选择先签约,并按照拆迁人的要求填写了付款申请.领取了拆迁款,李某为维护自身权益遂委托律师处理此事.【律师说法:受胁迫签订的补偿协议可撤销】针对本案律师认为,李某争取合法权益的阻碍在于其签署了补偿协议,且领取了补偿款,对于这份协议该如何处理呢?承办律师经过分析认为,该协议的签署明显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完成,签署的内容不属于李某的真实意思表示,最直接可行的操作方案就是提出撤销补偿协议之诉.具体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关于胁迫的认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也有明确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的损坏,或者给法人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坏为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在本案中,拆迁人对李某采取了发通知逼签,用认定违法建设需要拆除房屋的方法逼签,用架设围挡阻挠经营的方式逼签,用雇人围攻、哄抢财产的方式逼签,用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逼签,用强拆的方式逼签等等.上述种种行为,足以构成《合同法》意义上的胁迫.而在强拆当日,李某更是无法控制现场,在采取了报警方式求助无果后,无奈之下的签约行为,可以说不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律师认为,李某的签约行为是在受到胁迫情况下作出的,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应予撤销.需要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如果被欺诈、胁迫签署了补偿协议,要第一时间进行报警表明被逼签约的事实,做好取证工作,撤销协议的诉讼要在一年内提起,否则就超过了救济期限,法院就会不予受理.本案已经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