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产品

以案说法:遭强拆进京上访被拘如何维权?

2025-02-14 2

拆迁律师
【案情回顾】
        湖北省荆州市的程依华家在喜雨街,以其父为承租人一家四口租住在当地公房。2005年2月,荆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承诺为民办好十件实事。其中第八条部分内容为:启动绿化村、喜雨街等2个片区、8万平方米危房改造工程;减免5000户最低收入者承租国有直管公租房租金。程依华父亲去世后,房管部门以该房快拆迁为由拒绝变更自己为承租人。2006年8月24日晚,因不满未注明拆迁赔偿的公告拒绝搬迁,程依华的妻子左玫遭到了殴打,至此,程依华一家人踏上了漫长的上访维权之路。
       被打后,左玫到荆州市上访未果,后来她开始赴京。2007年3月,沙市区崇文街派出所将左玫被打伤一事正式立为刑事案件。2007年9月20日,左玫和国家信访局官员一起,接受了荆州官员的调解。2007年11月2日,程家全部被拆除。2008年2月,程依华全家搬进了解决方案中提供的一套安置房中,但是因为只有自己家被断水,一家人又一次进京上访。
       程家三口最后一次上访是2008年6月18日,之后因此被带到荆州市驻京办看押,后被带到荆州市沙市区拘留所看押了53天,而他们的儿子程名(化名)也在拘留所里渡过了自己11岁的生日。被释放后,程家人又多次上访,并被多次扣留身份证,一直到2015年3月5日,没有身份证的程家一家人被驻京办工作人员遣送坐上了回荆州的客车,次日,沙市区公安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构成寻衅滋事为由,将程依华拘留十天……这场断断续续持续了近10年的拆迁纠纷,仍然未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法律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公房属于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大律师王有银表示,在法条中,拆迁当事人三方的权利义务是明确的。而本案中的程家人不仅没有得到相应合理的补偿,反而遭到了拆迁人员的殴打。应该对相关部门进行追责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刑事处罚,普通公民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专业的律师,可以少走弯路,避免盲目维权。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13811117637@126.com

上一篇:河南农村征地案例:国土局适用法律错误,法院依法判其败诉
下一篇:以案说法:燕郊田辛庄村拆迁冲突,两天8人被砍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