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请求权基础与案由:仲裁协议是否存在属于广义的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三、管辖权异议或关于不存在/成立仲裁协议申请能否被支持的关键:单方承诺的意思表示(要约)是否被接受
四、总结与提示
注释
作者介绍
李扬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现为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业务领域为民商事争议解决。先后参与多起大额、复杂的商事类争议解决案件及执行案件,包括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信托合同纠纷、合伙协议纠纷、借款纠纷、不良资产处置及仲裁案件。李扬律师工作态度积极,工作认真负责,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