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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装饰公司与北京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

2025-01-01 0
原告:北京某装饰公司,总经理张某
    委托代理人刘超,北京驰坚律师事务所
    被告:北京某公司,总经理段某
    2012**日,原告委托被告为张某办理补缴社会保险手续,双方签订了委托协议,其后原告共计向被告汇款193400元用于办理补缴社会保险手续,但被告直至今日仍未能办理委托事项。20158*日,在原告的一再催促下,被告总经理段某出具承诺书一份,同意退还193400元并补偿原告损失20万元。原告数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庭审,以及原、被告举证、质证等,被告认可上述事实,后出具法律文书,要求被告北京某公司、段某偿还原告193400元;给付原告补偿50000元;如被告未履行前述协议,需另行支付原告违约金10000元。
201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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