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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律师工伤分类20种是哪些,工伤一般有哪

2025-01-01 0
从事危险工作时,很容易在工作中受伤。国家规定,即使在住院期间,公司也应向工人支付正常工资或补偿某些治疗费用。那么,工伤的类型是什么?国家对工伤有什么具体规定?网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工伤一般有哪些类型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分类相关规定》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
(二)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因意外伤害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和其他意外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或在获救后48小时内死亡:
(二)在抢险救灾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三)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者因工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到达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职工,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职工,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工伤工人停止工作和治疗工伤的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的休息期间,称为带薪停职期间,由雇主按月支付,而事故伤害前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和福利保持不变。
工伤职工的休息时间,由用人单位根据所在省市人事、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疗养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如有争议,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定义停工留薪期间工伤职工的原工资,根据当地规定,计算方法大致有三种:
1.加班工资以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除加班工资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间未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
从以上可以看出,工伤治疗费用和治疗期间的正常工资均由公司承担。这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尤其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的利益,也反映了中国是一个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推荐阅读: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满足四个条件,工伤认定的基本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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