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醉驾找关系是否有用?
没用的。醉酒司机犯危险驾驶罪,应负刑事责任。很多人认为犯罪后找关系可以减轻对自己的惩罚,这是不现实的。只有认罪服法,才有减轻处罚的可能。
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服法的,悔罪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功勋卓著的人应该减刑。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版本: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约束其不醒来,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如果是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势必会将其叫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刑法》处罚及相关司法解释
1.《刑法》第133-1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拘留、罚款。
2、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
(四)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超速、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时,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的态度,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试想一下,在已经犯罪的情况下,你可以找一段关系来逃避刑事处罚,然后依法治国就会成为最大的笑柄。同时要提醒有酒驾嫌疑的当事人及其家属。违法了请不要拖累别人。关系不是这样使用的。即使你在中央有所谓的关系,也不能玩弄法律。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