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国际律师协会的《国际仲裁取证规则》(“IBA取证规则”)和《布拉格规则》是目前各国国际商事仲裁中最为通用的两大取证规则。其中,普通法系国家主要适用IBA取证规则,而大陆法系国家则主要适用《布拉格规则》。此外,相比于普通法系国家而言,虽然大陆法系国家在庭审活动中“重书证,轻口供”,但“轻口供”并不意味着“零口供”。因此,无论是《IBA取证规则》还是《布拉格规则》都对口头证据的适用提出了极为细致的适用要求。特别是在大部分的国际商事仲裁庭审活动中,证人的交叉盘问更是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一席之地。本人将从一名仲裁员的角度出发,对口头证据在英美法系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定位进行梳理,并向读者展示其背后暗藏的功能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