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过程中,征收方经常在催告程序上违法,有的是不履行催告程序便直接强拆,有的是催告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关于催告程序如何判断其是否合法?
01强拆前履行催告程序的必要性!
根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先催告当事人自己履行义务,执行强拆程序时,行政机关可能会采取强制、暴力手段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此行为可能侵害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不稳定因素,所以,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必须要求行政机关谨慎履行催告程序!
02以通知代替催告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34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35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第37条第1款规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根据前述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强制行为之前应当制作行政决定,当事人在行政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应当进行书面催告,经催告后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03强拆催告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1、必须书面形式作出。书面的催告书是征收方证明其强拆行为合法的重要依据,征收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行为,留底保存。实践中,征收方仅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或通过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被征收拆迁人的,被征收人可以有权拒绝!
2、必须载明法定事项。书面催告书必须载明以下事项: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提醒注意,实践中,被征收拆迁人往往处于被动的一方,法律必须保证被征收人有权陈述事实并进行申辩,否则,该催告书可能会被认定违法行政行为。
04强拆中关于拆违条件有哪些?
拆迁中,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拆除,注意,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有关部门拆除违建也要在6个月期限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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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吕德祥
类型:伪原创
编辑:赵森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