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数额较大,骗取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目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补充了诈骗的量刑标准:
个人骗取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属于巨额。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属于诈骗数额极其巨大。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冒用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五十万元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上述数额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一)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不特定多数;
(二)骗取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资金和物资的;
(三)以募捐救灾名义进行诈骗的;
(四)骗取残疾人、老年人或者残疾人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受到法定从宽处罚的;
(二)一审判决前的全部赃物及赔偿金;
(三)未参与赃物分配或者收受赃物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理解;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骗取近亲属财物的,如果了解,一般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对于骗取近亲属财物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处理应酌情从轻。
数额特别巨大的诈骗罪是情节特别严重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的情节。
诈骗罪加重处罚的量刑标准;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骗取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骗取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救济、医疗资金和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诈骗财物被挥霍,致使诈骗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利用诈骗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因欺诈受到刑事处罚的;
(八)造成被害人死亡、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诈骗罪量刑标准: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进行欺诈,欺诈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共同犯罪中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对于共同诈骗罪,犯罪数额应以行为人参与共同犯罪的数额确定
利用发送短信、打电话、上网等电信技术骗取未特定多数的,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因欺诈(未遂)被定罪和处罚:
(一)发送虚假信息5000条以上的;
(二)诈骗电话500次以上的;
(三)欺诈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标准十倍以上,或者欺诈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
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欺诈罪(未遂)定罪处罚。
诈骗罪既遂又未遂,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按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处罚;达到相同量刑幅度的,将以诈骗罪论处。
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劫、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罪量刑标准(未遂):
计算诈骗数额时,扣除犯罪前已经返还的数额,未返还的数额按照实际数额确定。量刑时,多次被骗的数额可以考虑从重量刑。
如果行为人实施欺诈和犯罪活动,在事件发生后扣押和冻结的财产和水果,如果所有权明确,应归还受害者;所有权不明确的,可以按照被害人被骗的款物占被查封、冻结财产的比例和利息总额返还被害人;可以认定被查封、冻结的财产及其利益不属于已认定的被害人所有,但不能返还未认定的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行为人利用诈骗财物偿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者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对方知道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是恶意取得的,应当追缴;善意取得的,不予追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申诈骗案中如何认定诈骗数额问题的电话复函:即在具体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应先扣除犯罪前追回的诈骗数额,再按最终实际诈骗所得数额计算。但在处罚上,这种情况应视为较重的情节。
诈骗罪量刑标准之数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试用期:
(一)未返还赃物或者赔偿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诈骗罪量刑标准缓刑适用限制: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在相应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一)数额较大的,可以在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的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三)数额起点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和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超过大额起点但未达到巨额起点的,每增加5000元,刑期可从一个月增加到三个月
(一)骗取生产资料,影响生产的;
(二)诈骗财物被挥霍,致使诈骗财物无法返还的;
(三)造成被害人死亡、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事案件的数额标准,诈骗罪: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为巨额;20多万,数额巨大。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