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2日,宁夏新闻广播FM106.1《司法行政 法律服务在身边》节目第三十四期开播,特别邀请到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张超律师做客节目。本期话题:诉讼时效你知道多少。
主持人:张律师好,我们今天要讨论的话题是关于诉讼时效的,根据我的了解,诉讼时效就是债权人如果不在一定期限内起诉债务人,索要债务的话,那么经过了一定的时间,法院就不会再受理你的案件,或者说这个官司就打不赢了,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意思?
张律师:诉讼时效这个概念,是一个纯粹而又专业的法律概念,这个跟咱们平时接触的一些法律概念有本质上的区别,为什么呢,通过这个概念的名称大家也能发现,诉讼时效,它肯定是与打官司有关系的。法律是十分严谨的,所以对这个概念我们大多数人也仅仅是一知半解,主持人您刚表述的这个诉讼时效的概念,只能说不准确,但也不能直接说是错的。诉讼时效具体是什么意思呢,我来给大家慢慢讲解。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请求权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再行使请求权,人民法院就不再支持。简单的说,有人欠你钱,你在诉讼时效内去起诉他还钱,法院是会判决对方向你还钱的,如果你经过了诉讼时效,你再起诉到法院,那么法院就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不保护你的权益了。所以,诉讼时效的制定核心有一条法律谚语很生动,表述为:法律不保护那些躺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
主持人:我听明白了张律师,就是说只要过了诉讼时效,你这个官司就肯定打不赢了,因为经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就已经不保护了,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
张律师:主持人您又问到了关键,但是您这个说法我只能说不全对。我们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仅仅是胜诉权,但是他的请求权和实体权并没有消灭。比如说,民间借贷,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债务人还钱,法院没有支持,不代表这笔借款的事实就消失了。如果债务人愿意自动还钱,这个权利还是可以实现的。
而且我们要特别说明的是,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是应当受理案件的,也就是说法院在立案的时候如果发现了权利人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了,也得立案受理,而且在整个案件的审理中,法院不得主动给被告声明原告的这个请求权已经过期了,被告你不用还钱!这是不允许的,只有被告自己发现了,并且在法庭上提出来了,法院才能以原告的请求权经过了诉讼时效,通俗点讲,就是过期了,而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主持人:这下我就更加明白了,不是说只要原告的权利过期了,一定会败诉,如果被告没有发现原告的诉讼时效过期了,在法庭上也没有提出来,即便法官知道,也只能藏在心里,不能说出来,那就是说一旦被告提出来了,原告的这个诉讼肯定败诉!
张律师:主持人的思维很缜密,但是这也是我们非法律人士的普遍观点,实际上这个观点也是不太对的。我们律师在代理案件的时候,通过当事人了解案情后,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就是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过了。如果从案情的初步证据来看,已经过期了,先不着急,这也不一定就意味着官司一定输,因为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这个就是今天这期节目我要告诉大家的重中之重。
主持人:看来诉讼时效真的是很关键,关键到律师代理案件首先要确定诉讼时效是否经过,那如果律师告诉当事人诉讼时效已经过了,那估计当事人就急死了。但是听您刚说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是不是意味着有些特殊的事由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张律师:严格的来说不是延长,是重新计算。到底诉讼时效的期限是多久,什么时候开始算这个期限,又怎么才能中断,我们一个一个来解决。
我相信听众朋友应该都知道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限是两年,但是,从今年的10月1号开始,咱们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将一般诉讼时效从两年改为三年,这个要特别记忆一下,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请求权确定之日。举个例子,在民间借贷中,借款期限一年,那么从借款期限一年届满之时,债权人就拥有了向债务人索要借款的请求权,这个时候,债权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就是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估计大家听了这么多理论有点晕,我来给大家讲一个案例帮助大家记忆:
律师案例一:
刘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并且向张某出具了借条,借期约定为1年,后来张某出国,4年后方才回国,张某突然想到刘某还欠他10万元钱,张某到刘某家索要未果遂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刘某向张某还本付息。
主持人:好,张律师给大家介绍了两个关键内容,一个是诉讼时效从2年变更为3年,一个是这个3年的起算点是从权利确定之日起。但是案例中张某在借款期满后,3年才从国外回来,结合您刚才给我讲的诉讼时效,法院应该是驳回张某的诉请,但是最终却支持了,是什么原因呢?
张律师:咱们留心的听众肯定有自己的想法。是不是刘某没有在法庭上提出来诉讼时效的问题?导致法院没有适用诉讼时效?恭喜你,这个情形也是法院最终支持张某的合法理由。但是实际上是这个案例中产生了诉讼时效的中断。张某虽然在借款期限届满后3年才回国,但是他向法庭递交了一个证据,那就是在借款期限届满后1年半,也就是2年诉讼时效期满前的时候,张某给刘某发送过一份春节祝福的短信,同时提到了要求刘某在资金宽裕时归还借款的内容。
主持人:我明白了,张律师您刚讲过,诉讼时效中断,其实就是重新计算,也就是说在案例中借款期限届满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后的一年半,刘某在短信中又承认过这笔借款,所以要重新计算?
张律师:对,没错,所谓诉讼时效的中断,重点其实不是债务人的承认,关键在于债权人的主张,虽然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3年(我们还是给大家灌输新的规定),但是在这3年之内,只要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一次,诉讼时效就从债权人索要的这天开始重新计算3年,以此类推,要一次重新计算一次,要一次重新计算一次,这样可以反复中断诉讼时效。
主持人:这个内容确实就很关键了,只要在3年诉讼时效内的任意一天,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了债务,那么这3年的诉讼时效就从债权人索要这天开始重新计算3年。
张律师:没错。好,讲到这,再给大家讲一个小案例帮助大家理解:
律师案例二:
杨某下班后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左臂骨折,经交警认定,肇事车辆负全责。杨某住院一个月后就去单位上班,住院期间打电话向对方索赔遭到对方拒绝。因为工作忙碌,之后一直没有顾上向肇事者主张赔偿,但其听说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便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年十个月的时候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方赔偿自己遭受人身损害的损失,肇事方以本案经过了诉讼时效进行了抗辩,最终法院以本案超过诉讼时效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
主持人:张律师这个案例我听糊涂了,杨某是在一年十个月的时候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要赔偿款的,按照之前2年的诉讼时效算的话,杨某的诉请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啊,为何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呢?
张律师:这个案例法院判的没有问题。在这要提醒广大听众朋友关注这个知识点。留心的听众朋友应该会发现,我在前面陈述借贷这类诉讼时效的时候用的词语是一般诉讼时效。言外之意就是还有特殊诉讼时效。
请大家记住下面几种情形的诉讼时效是1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上述案例就是如此)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就是买到假货要求店家赔偿的时效也是1年 ;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比如因为房屋租赁,汽车租赁拖欠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主持人:这个内容很关键,听众朋友们要格外注意了,一般诉讼时效是3年,这是最新的,但是张律师刚讲的这几种情形诉讼时效是1年,所以如果权利受到侵害要及时维权。那张律师我再问一个刚才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您刚才的案例中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是双方的短信,那还有其他中断诉讼时效的方法吗?如果对方不理会怎么办?
张律师:好,这个问题我们经常给我们的当事人进行解答,诉讼时效中断的核心是权利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主张的方式就多了,你当面说也行,打电话也行,发短信、微信、QQ、邮件、让对方在主张文件上签字等等,只要你向对方主张过,就从主张这天开始重新计算,但是要注意得有证据,比如打电话得录音,不然无法证明你打电话说的是啥,当面要过要么录音要么得有证人。至于对方是否理会不影响诉讼时效的中断,只要送到到了对方就可以。当然我们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报纸公告等方式来中断诉讼时效。
主持人:原来是这样,那其实通过微信短信主张权利是最方便的,即产生了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又能方便的留下证据,那这样诉讼时效就能无限期延长下去,对吗?
张律师:这个我要用否定性评价了,不对。诉讼时效即便你反复中断,但是最长不能超过20年,就是说,诉讼时效哪怕因为权利人的一直主张持续超过20年,法院也不会在支持了。我们刚讲过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容忍的极限是睡20年。
主持人:如果不听张律师今天的节目,这个问题我们还真不知道。
张律师:没错,当然也很少有人会在这么长时间内都不去主张权利。最后再给大家介绍另外一个重点内容,诉讼时效的中止。我们先看一个案例:
律师案例三:
李某是个孤儿,无亲无故,在工地打工后回住处时发生了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李某遭受重伤,在医院昏迷了一年成了植物人,四年后李某突然渐渐恢复了正常,恢复后一个月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方赔偿,肇事方在法庭上以本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拒赔。最终,法院判决肇事方向李某赔偿损失。
主持人:这必定又是一个新的法律知识,因为根据张律师之前讲的内容,李某主张赔偿的诉讼时效早已经过了,并且对方也在法庭上进行了抗辩,法院最终支持了李某,必然有什么特殊的法律事由吧。
张律师:对,这就是我要讲的诉讼时效的中止,李某虽然不幸,但现实中这种情况是肯定存在的,那就是权利人因为不可抗力无法主张请求权,这个时候我们法律要对他进行特殊保护,所以产生了诉讼时效的中止。就是说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法律怎么规定的呢,是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就是说前面你不能主张,但是诉讼时效依然进行,但是进行到最后六个月前,你还不能主张权利,那么就中止了,等你能主张的时候,你只有6个月的时间了,还是一个道理,法律要督促你积极行使权利。
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具体事由有:
(一)不可抗力;非人力所能左右的,比如战争,打了好几年。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主持人:对,我觉得这个规定是合理的,毕竟咱们的生活五花八门,什么事情都能遇到,这种情形也不是不可能。那我们的节目也接近尾声了,张律师有什么要跟听众朋友说的吗?
张律师:诉讼时效中断很容易,但是得有证据,所以建议大家养成书面主张权利,或者录音主张权利的习惯,在起诉前一定咨询律师,这样才能最大化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好的,感谢张律师作客我们节目。
律师介绍张超,法学学士。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银川电视台《律师维权》栏目合作律师,宁夏电视台《童声说法》栏目合作律师,2017年度银川市3.15消费维权公益晚会嘉宾律师,银川市第二届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最佳辩手”,自治区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最佳辩手”,与盈科律师团队共同担任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电力公司石嘴山供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作为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工作中受到了顾问单位和群众的信赖和好评。在合同法、公司法领域富有理论造诣和实战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政府法律顾问、侵权纠纷、商事合同纠纷及土地纠纷等案件的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