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国家使用土地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或拆除土地。企业所在地被征收拆迁的,企业可以获得拆迁补偿。企业拆迁有哪些补偿?
企业拆迁有哪些补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企业拆迁补偿较多,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等。如果企业拒绝接受赔偿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合同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征收房屋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的规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25条第1款规定的补偿协议。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单位如何确定安置人员?
鉴于实际情况纷繁复杂,应安置人员的确定存在一定的难度,实践中动拆迁单位对应安置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
(1)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签订的《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除非上述条款被法院宣告无效,一般都按该协议分割动拆迁补偿款;
(2)在《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无相关条款,但在动拆迁单位动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
(3)当《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及“两定表”对相关安置人员均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动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
上述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拆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企业如对补偿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前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