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周先生等4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基本案情】
4位申请人的房屋位于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由于上峰景城项目的开发而被征收。周先生等对征收知之甚少,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熟人,周先生等4人了解到圣运律师事务所在征地拆迁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于是在造访律所并与律师进行沟通之后,委托了圣运律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帮助维权。
2015年6月17日,周先生等4人将自己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邮寄给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其公开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政府信息。但是,被申请人在收到周先生等的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未给予其任何答复,也没有任何延期公开的说明。面对被申请人这种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圣运律师决定帮助周先生等向鞍山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维护周先生的知情权并追究被申请人的违法责任。
【胜诉结果】
鞍山市人民政府对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