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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律师挪用公款可以判缓刑吗知乎,挪用

2025-02-28 2
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如何处罚?可以挪用公款判处缓刑吗?下面是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的编辑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请阅读。挪用公款可以宣告缓刑。
缓刑适用范围
缓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其中一项罪名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当附加吸收原则,避免缓刑执行)、政治权利限制、剥夺和死刑两项
缓期执行的对象
其中之一是缓刑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二,罪犯确实悔改了,法院认为暂时不执行判决的处罚不会危害社会
其三,罪犯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
也就是说,缓刑的适用是在犯罪人已经判处刑罚的前提下,考虑犯罪人的悔罪态度,认定置社会不危害社会是否确实,并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正确把握适用,被判刑的罪犯如何认定确实不会再危害社会是很重要的。
在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决定,由于没有不危害社会是事实的统一考量标准,有时也会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事中事后的悔罪态度、被害人的态度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也考虑到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较轻情节(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等),是否退赃赔偿、赔偿被害人损失、缴纳罚款等因素,并考虑到被告人不适合监禁的因素(疾病等)
只重视被告人悔罪的主观意识,对被告人平时的表现缺乏调查理解,忽视了对适用缓刑犯罪人的监管、帮助、改造等客观条件的考虑。为此,部分被告人亲属表示,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为免遭监禁,多罚款、多赔偿损失,以金钱支付体现被告人的悔恨态度,作为缓刑交换条件。一些公司组织因被告人亲属的各种关系,碍于情面,不现实滥发证明,一味证明被告人成绩良好的一些教育机构也只是纸上谈兵,形同虚设,少数教育人员不认识受过教育的人。等等。
这些现实的存在,既不能体现被告人悔恨的真实性,也不能如实反映缓刑适用的客观条件,给法官提供了各种假象,使法官在考虑缓刑适用时出现偏差。因此,被告人受审后是否诚心悔改,适用缓刑是否对社会没有危害,是否处于实质不确定状态,有待日后考察确定。现行缓刑制度确实难以让法官提前认定、准确把握这种暂缓状态,缓刑期间可能会再次犯罪、报复性犯罪。此外,法官滥用职权,盲目适用缓刑,造成重罪轻判,使一些犯罪分子逃避了应有的处罚,也容易损害法律的严肃性。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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