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产品

视点 |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一起相邻纠纷的感悟

2025-01-28 3

近日,笔者办理了一起因相邻纠纷导致的涉嫌故意伤害犯罪案件,几经周折,终获不起诉。

 

 
 

案情简介

 

 

老王(68岁)和老李(80岁)两家承包地相邻,因地界问题两家素有嫌隙。老李在两家承包地之间垒起了间隔墙,老王认为老李垒的间隔墙占了老王家的土地,遂将老李的间隔墙推倒,两人因此发生争吵,继而发生肢体冲突,造成老李锁骨及右肩胛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老王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后被移诉至检察院。

 

 
 

处理过程

 

 

笔者在检察院阶段接受嫌疑人老王委托。委托人老王对受害人老李的伤情持有异议。

 

首先怀疑受害人系诈伤或自伤。因两人发生争执之后,受害人当天在卫生院做X射线检查,并未查到骨折情况,也未住院治疗,而且还能照常赶集做买卖,但在三天之后,却又在另一家医院查出锁骨及右肩胛骨骨折,因而委托人老王怀疑受害人是诈伤或自伤。经查看出警人员的执法记录仪,显示受害人在公安出警时即已说明右肩部被打疼痛难忍的情况,至于当天未检出,三天后才检出骨折,医院解释:案发当天受害人所做的X射线检查属于二维平面检查,三天后做的CT检查属于三维立体检查,通过二维查不到的伤情通过三维则可能查到,这样排除了受害人诈伤或自伤的可能。

 

委托人还怀疑受害人的伤情是陈旧性伤,经咨询相关医学专家,排除了受害人以旧伤冒充新伤的可能,消除了委托人的疑虑。

 

基于本案的实际情况,考虑到两人系同村,又是邻居,如果矛盾能够化解,有利于两家长久和谐相处,因而辩护人将工作重心转向调解、和解。

 

值得称道的是,为化解双方矛盾,本案的公诉人做了大量工作,曾先后三次来到田间地头,为两个老人调处纠纷,最后老王积极赔偿了老李的损失,取得老李的谅解,两位老人终于化干戈为玉帛。

 

 
 

处理结果

 

 

检察院对老王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感悟

 

 

该起案件是一起现代版的“六尺巷”。

 

正像清代名臣张英在《六尺巷》中所言:“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