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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千万投资款下落不明,弘业期货“萝卜章”事件疑云

2025-01-27 2

数千万投资款下落不明,弘业期货“萝卜章”事件疑云


    

    “2000多万元没了,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有着多年司法工作相关经验的田强怎么也想不通,在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弘业期货”)天津营业部签署理财合同并投入共计2100万元后,两年多时间过去,他不仅没能拿到承诺的高额收益,如今连本金也难以追回。

    一、数千万投资款下落不明。

    田强称,201310月起,其以旗下公司名义开始在弘业期货天津营业部购买理财产品,弘业期货方面一直按照约定如期付息,他便开始逐步增加了投资额,截至2014年末投入共计1820万元。弘业期货分别于201522日和201531日出具确认说明认可收到国瑞投资委托理财款人民币1820万元,并加盖弘业期货天津营业部财务专用章。

    2015119日,田强以旗下国瑞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下称“国瑞投资”)的名义,与弘业期货天津营业部负责人马华林签订合同,将资产5000万元人民币委托弘业期货管理,约定月收益率为2%,若收益低于2%,则由弘业期货负责补偿。田强并将此前投入的1820万元转入该合同项下,弘业期货方面对此出具了盖有弘业期货公章的确认函。

不过,田强提供的合同显示,汇款账户为马华林开立的个人账户,该理财协议由弘业期货进行实际资金管理交易,并对委托方的本金及利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20164月,田强再次以国瑞投资的名义与弘业期货签订了两份资管合同,共计转入280万元。至此,国瑞投资与弘业期货签订的存续合同共有3份,共计投入2100万元本金。

    然而,就在上述两份新合同签订一个月后,变故陡生。20165月开始,弘业期货方面再未能如期付息。田强随即找到马华林,对方以税务问题、公司迁址等理由多次进行推脱,迟迟未能兑付。

    二、“萝卜章”事件疑云

    不得已之下,田强找到了弘业期货总公司,却被告知其与马华林签订的合同中,公章系伪造,弘业期货并无相关理财产品。对于弘业期货给出的“个人伪造公章”的说法田强并不认同。在多次要求兑付无果后,田强将弘业期货诉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三、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查认为,国瑞投资与弘业期货公司签订的合同及材料中的公章与弘业期货公司的公章不一致。秦淮区法院受理的相关案件中,马华林以同样的方式,与天津汇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王树义、都业飞等签订资管合同,共收取资金合计3240万元。弘业期货公司已以马华林伪造公章向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报案,秦淮分局于20161022日立案受理。今年38日,秦淮区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规定作出裁定,驳回了国瑞投资的起诉。田强随即又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615日,上诉再遭中院驳回。

    法院文件显示,弘业期货公司方面称,案涉的3份资管合同均不成立,合同上的印章均系伪造,且马华林虽然是天津营业部负责人,但是其职务也仅限于天津营业部,并非弘业期货公司的管理人员。且所有资金都进入了马华林的个人账户,因此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不应由弘业期货承担。国瑞投资作为一家金融资产管理及咨询公司,且又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完全知晓真实、合法的资产管理业务的操作流程和法律文本,亦有能力应对马华林超越权限签署案涉合同的行为作出辨别。(来自:华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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