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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捷报:胜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01-17 2

【原    告】 李先生
【委托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张爱慧
【被    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基本案情】
    
原告李先生系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某村居民,其所居住房屋建于2008年以前。2015年6月9日,被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认为原告李先生所建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遂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责令原告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所建房屋,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据《城乡规划法》68条之规定依法强制拆除。圣运律师认为,本案被告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给行政相对人设定了权利义务,对原告的实体权利造成了实际的影响,应为可诉的行政行为。被告所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其在告知行为作出前,原告实施了违法建设行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
 
【胜诉结果】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70条第(一)项、第74条之规定,判决撤销被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作出的管限拆告字[2015]00049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

 圣运捷报:胜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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