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不断的发展,黄金市场的发展也在逐步完善,我国黄金交易市场主要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及商业银行。
2011年12月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301号),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
上海黄金交易所与上海期货交易分别为我国黄金实物及黄金期货的交易场所,其他任何地方的交易所都不得兼营或专营黄金的交易。
上海黄金交易所,属于我国黄金专营交易场所。竞价市场的交易量最大,银行、企业和个人均可参与。询价市场则是竞价市场的重要补充,为银行与银行和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个性化、大宗业务提供平台,主要包括黄金即期、远期和掉期三类交易品种。
上海期货交易所,于2008 年推出了黄金期货,成为我国黄金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开办个人黄金买卖业务的批复》等批复可知,商业银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批准,可以开办个人黄金买卖业务,包括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和个人记帐式黄金买卖业务。同时要遵守国家关于黄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35号)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银监办发[2009]3号)可知,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业务除了要遵守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资本充足率达到8%;
2.具有衍生产品交易资格;
3.具有黄金现货交易资格;
4.具有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符合《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6]89号)有关要求;
5.具有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机构或高管人员批准同意本行拟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的证明文件;
6.完成相关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报告至少要包括市场趋势、业务目的、业务需求、操作流程、风险管理方法、盈利前景等内容;
7.具有完善的黄金期货交易内部业务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至少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每日结算制度、持仓限额及止损平仓制度、应急情况处理制度等内容;
8.具有开展黄金期货交易业务所需的业务处理系统,至少要包括交易系统、风险管理系统、结算系统、会计核算系统、数据备份系统、应急处理系统等;
9.通过我国期货行业认可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交易人员至少2人、风险管理人员至少2人,以上人员相互不得兼任,且无不良从业记录;
10.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过监管机构的重大行政处罚。
另外,商业银行在向期货交易所正式申请从事黄金期货交易业务的会员资格时,应同时向银监会进行书面报告。
由此,我国黄金交易市场形成了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及商业银行共同发展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