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概要:
张某是河南漯河市郾城区某村的村民,在2014年,郾城区政府开始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将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的四个村纳入政府“征收”范围,政府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没有进行拟征地公告、征地公告以及针对征地补偿方案征求被征地人的意见,而且,在没有合法的催告的情况下,对张某的房子进行了违法的行政强拆。为了调查征地的合法性和补偿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强拆的违法性,张某委托了律师进行了法律调查,在维权的过程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过程,最终由法院判决确认政府强拆的行政行为违法。但是,至今张某只是空有一份胜诉判决,而没有得到任何的赔偿或补偿。针对此种情况,我们下一步该如何维权?作为专业的拆迁律师,圣运律师也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得到合理满意的补偿。圣运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的方案。
二、方案策略
方案一:谋求与政府的和解。
在与政府无法协商解决而提交法院诉讼,法院作出确认政府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后,首先应当再以此判决为筹码,向征地相关的政府机关发送调解建议函,说明利害关系,明确说明违法行政的相关法律职责。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都规定了政府违法占地、非法强拆等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厉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二:提起国家赔偿之诉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发送律师调解建议函后,政府仍然不予处理的,我们可以同时进行两部走,第一步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诉讼,第二步,可以同时申请追究相关主管人员或领导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都可以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在征地过程中如果具有以下的情形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1.对被征地人进行违法拘留、违法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2.殴打虐待或者唆使、放纵以及雇佣他人对被征地人实施殴打、虐待导致被征地人身体受到伤害或者死亡的。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等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情形。
在违法征地的情形中,违法征地的政府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我们可以选择先要向赔偿义务机关进行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必须在收到赔偿申请的两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如果在规定期限内赔偿义务机关没有作出赔偿决定或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请求权人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之诉。
三、国家赔偿的方式。国家赔偿的方式一般是以支付赔偿金为主。
能够恢复原状或返还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在违法强拆的情形下,一般可以要求政府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补偿。如果是违法限制被征地人的人身自由的,按照上年度的年平均日工资进行补偿。如果同时造成身体伤害的,要支付医疗费和护理费以及赔偿此期间的误工收入。这里涉及的违法强拆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金,在违法强拆的情形下,被征收人获得的行政赔偿数额不应低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
四、赔偿之诉的时效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在拿到法院的胜诉判决及确认政府征地违法的情形中,这里的诉讼期限就是自拿到判决书之日起两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