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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公告】四户村民委托京云拆迁律师代理房屋拆迁案件

2024-12-08 0

京云拆迁律师代理公告

 

 

 

赵赫、李武、钱大亮、孙煋(四人均为化名)于2023年3月25日,委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代理其与房屋拆迁一案,全权处理该案件的调查、查处、谈判、协商、复议、诉讼、执行等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2023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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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的背后是一份份沉甸甸的责任。京云拆迁律师以以专业守初心,用热忱铸坚定,以公平正义之心,尽法律服务之职,以持续奋进擦亮至臻底色,通过自己的法律知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位当事人实现利益最大化的职业精神而闻名,受到了大量委托人的信赖。如果您遇到了类似法律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1065181102

 
 

普法链接

 

 

 

同组村民是否可以买卖土地?

 

不可以买卖土地。同村组的村民,可以相互买卖房屋使用权,买卖房屋使用权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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