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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动态】河南省出台政务云管理办法 助力“数字政府”建设

2024-11-02 0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政务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务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问题,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集约化基础支撑。 政务云,是指依托非涉密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为电子政务应用提供共性通用服务的基础设施。《办法》提出,按照“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构建全省一体化的政务云体系。已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要逐步向政务云迁移;使用财政资金新建和改扩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的,均应依托政务云建设。 《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省大数据局是省级政务云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政务云的统筹规划和指导监督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将本级政务云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政务云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的上云方案制定、部署、迁移、测试上线、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政务云服务提供方负责政务云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按照规范要求接入政务云监管平台;配合政务云使用部门部署、迁移政务信息系统。 《办法》对政务云资源申请、审核、开通、上线、变更和退出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政务云使用部门申请使用政务云,要向政务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通知政务云服务提供方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云资源开通。云资源开通后,政务云使用部门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务信息系统的部署、测试及上线运行。 政务云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实施安全防护,部署在政务云上的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政务云服务提供方负责政务云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提供符合行业质量标准的7×24小时服务,做好政务云的安全监控和安全防御工作。政务云主管部门负责会同网络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常态化网络安全监测,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政务云系统和数据安全。(文/银新玉) 责任编辑:陈静 来源:2020.9.9 ?中国法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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